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工作职责
天水师范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成立于2019年6月,是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对学校各层次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监控评估的职能部门。处室职能是以问题为导向,以监督为主责,进行教学检查、督促、评估、指导和信息反馈,对学校教学行政职能部门和各学院教学管理系统的效能进行约束性评估,适时提出专业性的告诫意见和改进要求。目前有处长1名,科长1名,职员1名,其中专职督导3名。
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根据教育部和上级主管部门对教育教学评估工作的要求,负责研究制定和修订学校教学督导和质量监控规章制度、方案和指标体系,并负责组织实施。
2.实行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制,教学督导工作由学校督导委员会和各二级学院督导小组实施。制定教学督导条例,校级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由不同学科专业的督导7-13人组成(原则上每个学科或专业有1位督导),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办公室设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负责日常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在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长领导下,开展全校教学秩序、教学水平、教学质量的检查、监督和评估监测工作。
3.检查、督导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和教学单位的教学运行情况。
4.建立和完善教学质量监督检查的相关制度、办法、方案、措施。
5.开展教学质量研究,收集、汇总和分析各种教学数据、信息。为教学改革、专业建设、专业评估、专业认证提供支撑。
6.组织开展评教、评学、评管及其他内部评价工作。
7.负责教学督导队伍及学生信息员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教学督导工作。
8.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