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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师范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任期目标

发布日期:2019年02月26日 22:19     发布者:    点击:【

 

 

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是我校教学和学风建设工作的咨询和监督机构,在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直接领导下,主要开展全校教学秩序、教学水平、教学质量、学风建设检查、监督和评估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及时发现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进我校教学改革的深入发展和教学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为学校科学决策、规范教学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督导委员会任期目标是在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围绕学校十一五发展规划和第二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结合我校教学督导工作的实际和督导工作的性质及宗旨,特制定教学督导委员会任期目标。

  1. 近期目标(2007-2008学年度)

  2. 工作目标

深入调查研究,从改进和完善督导工作机构建设、制度建设和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入手,进一步加强督导工作,为教学督导、学风督导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奠定坚实的基础。

  1. 工作内容

1、修改和完善《教学督导工作条例》;

2、调整督导委员会组成人员,拟订督导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报主管领导审查;

3、完成2007年中级职称申报教师的听课任务;

4、做好学期考试的监督检查和巡视工作;

5、制定《督导办公室工作规范》;

6、完成《中学教材教学论》课程的部分听课任务;

7、就学风督导开展调查研究,积累信息资料;

8、完成日常工作及相关部门委托的其它工作。

  1. 工作措施

1、开展督导工作的信息收集与整理,为下一步工作准备信息资料;

2、深入二级学院进行调研并参考其它兄弟院校的督导制度建设情况,修改和完善《教学督导工作条例》、《督导办公室工作规范》;

3、深入二级学院了解上届督导人员的工作情况,并与二级学院协商提出新一届督导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4、组织有关人员完成中级职称申报教师的听课任务并报告相关部门;

5、尽快安排学期考试监督检查和巡视工作。

  1. 远期目标(2008、9-2010、9)

  2. 工作目标

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结合近期目标的落实情况和我校教师教育改革的目标要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进一步探索学校教学和学风督导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并建立教学督导、学风督导有效运行的长效机制,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及时发现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进我校教师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发展和教学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二)工作内容、方式

1规范会议制度

(1)每学期召开工作会议1—2次。每学期开始,督导委员会主任向全体督导委员作一次工作总结报告,主要介绍学校工作计划,提出督导工作建议。

(2)每学期召开学习会议1—2次,学习国家、学校有关文件材料,或听取有关教学方面的报告,结合实际讨论,提高委员督导水平。

(3)期末召开全体督导委员工作总结会议。

(4)有选择地参加学校或院系的有关教学会议。

2、坚持听课和检查制度

(1)平时听课。有目的、随机的由小组或个人进行。

(2)每学期听课次数,督导委员每月不少于4次,主任、副主任委员每月不少于2次。

(3)对学生意见较多的教师或有争议的教学实体、个人,可以组织跟踪听课,了解实情,探讨改进途径。

(4)加强课堂教学质量检查、实验教学质量检查、教育实习、专业实习等环节的检查和学风检查及毕业论文(设计)等检查。

(5)加强对各二级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的落实情况和新引进教师的教学情况的评估和检查。指导青年教师教学工作,促使青年教师尽快站稳讲台、站好讲台。

(6)每次、每项检查结束后,将检查结果、存在的问题以及合理化的意见、建议以书面形式报主管领导。

3、完善评估办法 实行教学考核一票否决制

对申报“教学优秀奖”的教师、优秀课程建设的相关教师、拟申请晋升教师系列职称的教师和需引进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提出公平、公正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评价,并实行教学考核一票否决制。

4、加强教学工作研究和督导工作研究

(1)参观、考察校内外先进教学手段、现代教育技术应用和教学经验。

(2)对教学中存在的重大的共同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领导提供教学决策参考。

(3)推广教学新成果。不断发现各学院在教学方法、方式和教学手段等方面的新成就,通过各种方式,如报告会、座谈会和网络进行推广介绍。

(4)教学评估咨询。进行学科、专业、课程、教学评估,对我校学科建设、专业设置、教学安排等提出咨询意见。

(5)参观、考察省内外兄弟院校教学督导工作先进经验和做法,加强与省内外兄弟院校的合作交流。探究适合我校实际的教学督导工作的长效机制。

5、坚持正常教学巡视制度

坚持开学上课、期末考试巡视工作,以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和端正考纪考风。

6、建立教学、学风督导的举报、投诉制度

通过网络、意见箱等方式接受全校师生就教学质量、教学管理和学风建设向校督导委员会的举报、申诉和投诉,并与有关职能部门共同进行调查,协调解决。

7、组织各二级学院督导小组工作

各二级学院督导小组,负责对本学院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确保国家及学校有关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的贯彻实施,协助各二级学院领导总结和推广教学工作经验,推动各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

督导小组要深入教学第一线,通过安排听课、进实验室、组织学生座谈和调阅学生作业或笔记等途径,掌握教学工作的第一手材料,为各学院教学管理、教学质量的提高及教学改革方面的决策提供参考,当好顾问。

(1)各学院在开学初根据学校工作部署及各学院的实际情况,制订各学院督导工作方案,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教学督导工作。

(2)参与各学院教学质量、学风建设的评估和检查工作,并提供参考意见。

(3)参与学生考试的监督、检查,并就端正考风、考纪提供建议。

(4)在日常教学工作中,各学院督导小组成员,每学期至少听课5次。

(5)在教师晋职、评奖工作中,配合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对有关教师的教学水平、质量、效果和态度客观公正地提出评价意见。

各学院督导小组成员,在各学院党政直接领导下,积极主动开展教学督导工作,并与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的工作相互配合。

在督导工作中,要相信、尊重和依靠广大教学工作人员,积极开展教师教育改革工作的督导、检查。

 

 

天水师范学院督导委员会

2007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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